佛山积极推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资金多方共担 严格监督检查 2021年05月07日  

  

  

  

  

  

  广东建设报讯 记者誉建业报道:佛山市计划今年启动187个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涉及改造面积487.6073万平方米、改造户数45849户、改造楼栋5707栋。记者近日了解到,目前已开工老旧小区1个、涉及改造面积1.44万平方米、改造户数112户、改造楼栋4栋,正在开展前期准备工作的老旧小区186个,将于今年年底竣工验收。

  接下来,佛山各区将用好国家利好政策,积极争取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央财政补助、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省级奖补等政策。市、区、镇(街)在确保及时有效使用上级资金的同时,加大对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资金投入。各区要认真落实本级配套资金,在中央财政补助和市级配套资金的基础上给予户均3万以上的配套资金投入。

  拓展资金来源,建立资金多方共担机制。一是合理落实居民出资责任。按照“谁受益、谁出资”原则,积极引导居民出资参与改造,居民可通过直接出资、投工投劳、小区公共收益、捐资捐物等方式落实;二是支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通过PPP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社区服务设施改造建设和运营,鼓励电梯、快递、物流、商贸、停车设施、物业服务等企业进行投资,并通过获得特许经营、公共位置广告收益、便民服务等途径收回改造成本的方式参与老旧小区改造。

  发挥社区居民参与积极性,促进全民形成共识。做好宣传引导,加大对优秀项目的宣传力度、鼓励受益居民现身说法,提高社会各界对老旧小区改造的认识。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在老旧小区改造中的主导作用,街道和社区要统筹协调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公司等,做好老旧小区改造宣传发动、群众意愿征集、化解处理矛盾纠纷等工作,对于阻碍施工的居民,将依法处理。

  编制“宜居佛山 共同缔造”行动计划考核办法,严格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宜居佛山 共同缔造”工作,加强项目实施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有的放矢,更有效地指导和促进佛山“宜居佛山 共同缔造”行动计划顺利完成。

  党建引领进小区强化基层治理,巩固改造成果。全面推行党员楼长制度,强化党组织对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各类组织的领导作用,整体构建小区党建工作体系,实现小区综合善治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