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2021年户籍家庭公租房昨起接受意向登记 8763套!15类分配对象可优先配租 2021年07月28日  

  广东建设报讯  记者廖惠康、通讯员穗建报道:7月27日起,广州市2021年户籍家庭公共租赁住房接受符合申请公租房条件的轮候家庭意向登记。本次推出分配的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点共有31个,分布在白云区、海珠区、荔湾区、越秀区、天河区、黄埔区及番禺区,总套数达8763套。

  此次分配对象为2021年8月13日前(意向登记结束前)取得公共租赁住房有效轮候号(取得有效轮候号是指取得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号且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受理后审核通过的),符合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的轮候对象。

  按照下列分配原则的先后顺序,对具有配租资格的家庭进行排序并随机配房。其中,家庭人口与户型对应原则为4人及以上家庭分配三房一厅,3人户、2人户中父女或母子结构的家庭分配二房一厅,其他2人户家庭分配一房一厅,1人户家庭分配一房。

  三房一厅在满足4人及以上家庭需求后仍有剩余的可向3人户家庭配租;二房一厅在满足3人户家庭及2人户中父女或母子结构的家庭需求后仍有剩余的可向其他2人户家庭配租;一房一厅在满足其他2人户家庭需求后仍有剩余的可向1人户家庭配租。

  根据广州市现行政策,处于轮候册中的对象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给予优先配租:(1)属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家庭;(2)属孤寡老人家庭;(3)有家庭成员属三级以上(含三级)残疾人;(4)属自有产权住宅被依法征收(拆迁),并已签订征收(拆迁)补偿协议的家庭;(5)属民政部门核定的低保、低收入困难家庭、特困人员或市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家庭;(6)属区以上各级政府评定的见义勇为人员家庭;(7)属市以上各级政府表彰的劳动模范;(8)属城镇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9)离婚妇女;(10)原承租侨房被发还业主,已腾退原承租房屋的家庭;(11)市、区政府举办的社会(儿童)福利机构年满18周岁以上未婚孤儿;(12)持有《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证,并在本市养老护理机构工作的养老护理员;(13)复退军人;(14)轮候时间超过3年,未获配租资格的家庭(不含未参加配租意向登记的家庭);(15)居住无法出售的国有“僵尸企业”存量公房的职工。

  分配对象可在31个房源点中选择1~15个房源点进行意向登记。

  未获配租意向房源点配租资格且愿意服从分配的分配对象,参与剩余房源(剩余房源是指根据户型对应分配对象所选配租房源点进行分配后剩余的房源)摇号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