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3年未拖欠工人工资的龙头企业免缴农民工保证金; 鼓励银行、金融机构加大对信誉好的龙头企业的授信额度 清远发展建筑业龙头企业雄心勃勃 2022年03月09日  

建设中的清远东站 邱炜民 摄

  

  广东建设报讯 记者誉建业报道:近日,清远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培育发展建筑业龙头企业行动方案(2021-2025)》(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据悉,清远鼓励建筑业龙头企业主动加强与央企、外省骨干企业形成战略联盟,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并支持建筑业龙头企业建立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

  

  一级施工总承包企业目标15-20家

  

  《行动方案》提到,到2025年,清远市一级施工总承包企业达到15-20家,以工程总承包、施工总承包为主业的大中型企业明显增加。重点培育1至2家年产值超30亿元的“建筑旗舰”企业,加快培育年产值10-30亿元以上的施工企业3家,培育以优势骨干企业为核心、上下游产业链条完整的产业集群。促进企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增强全市建筑业的整体竞争力。

  《行动方案》指出,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积极探索招投标评定分离,发展全过程工程咨询,制定全市推动全过程咨询的指导意见。鼓励勘察、设计、监理、造价等企业采取联合经营、并购重组等方式发展全过程工程咨询,提升综合竞争力。

  此外,深化“放管服”改革,对拟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审批的一级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本市紧缺专业的建筑业企业,做好政策指导和前置服务。对于龙头企业合并、重组、兼并等办理事项,各级主管部门要开辟绿色通道,积极做好服务支持,协助企业晋升资质。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进一步优化资质申报办理流程,为企业提供更高效的服务。提升对龙头企业的检测服务,开辟绿色通道。优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支持龙头企业积极创建省、市优质工程和优质结构等奖项,对龙头企业实行差异化监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严格执行国家、省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相关规定,进一步推行银行保函、建筑工程保险和工程保证担保。进一步降低工人工资专户比例。建筑业龙头企业连续3年未拖欠工人工资的在全市范围内免缴农民工保证金。

  

  鼓励金融机构对龙头企业信贷倾斜

  

  在融资方面,清远鼓励银行、金融机构加大对信誉好的企业在授信额度、质押融资、贷款发放等方面给予支持,对建筑业龙头企业倾斜配置信贷资源,扩大应收账款质押融资规模。对全市国有投资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邀请招标工程项目,鼓励邀请建筑业龙头企业参与投标。

  《行动方案》还要求,建设单位将市内非国有资金控股投资建设的工程(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范围)工程整体发包给龙头企业享受诚信加分奖励。外市施工企业在市内承揽的工程项目分包给建筑业龙头企业且分包金额超过3000万元的,享受与建筑业龙头企业同等待遇。进一步完善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提升企业诚信意识,引导市场优胜劣汰。

  值得一提的是,《行动方案》支持企业加强科技创新,开展超高层和超大型及复杂条件下施工技术、装配式建筑、超低能耗绿色建筑、智能建筑的研究,在共性关键技术上取得突破。因技术创新而节约投资或提高效益的,鼓励建设单位给予参建单位相应的奖励。支持企业通过上市融资、兼并重组、收购、控股等方式,组建大型企业集团。鼓励建筑业龙头企业参与保障性住房项目和美丽乡村项目建设。鼓励建筑业龙头企业参与城市轨道交通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主动加强与央企、外省骨干企业形成战略联盟,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支持建筑业龙头企业建立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开展部品部件、集成厨卫和设备管线集成化技术体系的标准化研究,及时将研究成果转化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