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减少搅拌车司机工伤事故发生? 提前预防是关键 2022年04月08日  

  

  

  广东建设报记者  王芷芸

  

  据《混凝土企业涉诉案件调查分析报告》显示,工伤事故作为劳动争议的一个方面,占据了相当比重,而由于各种原因,搅拌车司机较易发生工伤事故。

  由于双方缺乏相关法律意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又极易陷入工伤纠纷,因赔偿金额等问题僵持不下。因此,律师建议,企业应提升安全管理能力,提高员工安全意识与法律意识,尽量减少工伤事故发生和纠纷发生。

  

  搅拌车司机工伤事故占比不小

  

  商品混凝土包括混合物搅拌、运输、泵送和浇筑等工艺流程,在生产过程中,存在一些工伤事故发生的隐患。

  重庆钜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混凝土企业涉诉案件调查分析报告》显示,通过查阅人民法院的公开裁判文书,发现混凝土企业涉及的民事案件中,数量排名前三的分别是买卖合同纠纷、侵权责任纠纷以及劳动争议。其中,工伤事故作为劳动争议的一个方面,虽然数量不多,但仍占据一定比重。

  由于存在一定运输距离、路况复杂、不熟悉工地情况等原因,搅拌车司机成为工伤事故易发群体。广东商达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杨桃处理过多起关于搅拌站的工伤纠纷案件,据她介绍,这些纠纷主要是关于搅拌车司机的工伤事故。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当工伤认定完成后,劳动者可向用人单位提出治(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交通费以及食宿费、康复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生活护理费等索赔项目。

  对劳动者而言,工伤事故会对其造成伤害,损害其劳动能力,对雇佣单位来说,支付赔偿费用的同时也对其企业形象和社会效益产生负面影响,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企业甚至会被关停。因此,做好前期预防工作,尽量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薪资结构影响赔偿金额谈判

  

  工伤事故发生后,劳动者应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伤者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完成后,劳动者可携带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等资料向相关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一般来说,工伤赔付款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以及用人单位承担。如果用人单位应当参加而未参加工伤保险,在此期间职工发生工伤的,则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支付费用。此外,若用人单位购买了雇主责任险,在劳动者向用人单位申请赔偿时,用人单位也可向保险公司提出赔偿以覆盖员工工伤的赔偿款。

  在涉及搅拌车司机的工伤纠纷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常常因赔偿金额问题僵持不下。在对工伤员工进行赔偿时,赔偿金额常与员工工资挂钩,按照工伤事故发生前员工的12个月平均工资计算。若工作未满一年,一般会根据职工实际入职时间计算月平均工资,或参考当地同行业的工资标准来确定金额。但由于搅拌车司机工资构成为底薪加提成,在主张赔偿时,他们常常会以超出平均基本工资的数额来申请更多的赔偿。究其原因,在于劳动关系双方缺少相应的法律意识。因此,除了安全生产意识的提升,还应注意法律意识的提升,尽量减少因工伤而导致的纠纷。

  

  全流程预防才能清除安全隐患

  

  据杨桃介绍,工伤事故的发生主要有两方面原因。首先对于用人单位来说,源头预防工作没有落实到位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而这些预防工作包括对员工的安全培训、对生产安全流程的监督管理、消除作业现场的安全隐患、对常用设备的维护、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以及定期组织员工体检保障员工身体安全和健康等。而对于员工来说,安全意识淡薄,思想麻痹大意,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操作方法也是造成事故的原因。

  目前律所正在处理的搅拌车司机相关的工伤案件中,多是在把混凝土运到工地后,在工地发生了工伤事故。记者了解到,企业对于驾驶员的安全培训大多强调搅拌站和行车路途中的安全,而忽略了到工地后的安全意识培养,意识的松懈使搅拌车司机易在工地发生安全事故。

  因此,对于企业来说,做好工作时全流程的预防,消除工作现场的安全隐患,保证工作设备的正常运转,加强安全生产检查以及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才能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同时,企业还应积极合规地参加工伤保险,降低工伤事故带来的经济损失和纠纷。

  工伤事故属于安全生产的范畴,而安全生产对于施工企业来说至关重要。企业应不断提升安全管理能力,提高雇佣双方的安全意识与法律意识,才能最大程度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同时也减少企业发展风险。安全生产意识的提高,还能增强企业凝聚力和竞争力,提升企业形象和社会效益,促进企业长远发展。

  

  工伤事后处理TIPS

  

  当工伤发生后,首先要积极就医,由事故现场主管或同事将受伤员工就近送医,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或职工本人、家属垫付,保存好相关票据。

  同时,保护事故现场,搜集资料,找现场人员谈话,固定证据。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相关人员应形成事故报告。

  在事故发生30日内,由用人单位上报当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用人单位不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害的职工或者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的一年内,可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而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工伤被有关部门认定,下发《工伤认定书》后,受伤员工对工伤认定结果不满可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医疗期满,病情稳定,可申请工伤等级鉴定。工伤保险待遇方面,购买社保者方可申领,没有社保,则由用人单位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