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农村六类人可领危房改造补助 2022年05月06日  

  

  

  广东建设报讯 记者唐培峰、实习生符文达报道:近日,广东省出台《广东省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的制定目的在于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切实做好广东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

  

  6类人员可获保障

  

  《方案》规定,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对象包括以下6类人员:一是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含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二是农村低保户(含单列低保人);三是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四是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含支出型困难家庭,以下简称突发严重困难户);五是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六是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等。

  

  危房改造以农户自建为主

  

  《方案》强调,对经鉴定或评定住房确属C级或D级或无房户的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予以住房安全保障支持。主要保障方式是农村危房改造,即通过农户自筹资金为主、政府予以适当补助方式实施农村危房改造。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可根据房屋危险程度和农户改造意愿选择加固改造、拆除重建或选址新建等方式解决住房安全问题。农村危房改造以农户自建为主,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农户及多层农房可采用统建方式。

  此外,其它保障方式包括闲置农房安置、租赁安置、亲属赡养等。鼓励各地采取统建农村集体公租房、修缮加固现有闲置公房等方式,供自筹资金和投工投劳能力弱的特殊困难农户周转使用,解决其住房安全问题。

  

  有条件的可以提高补助标准

  

  根据《方案》,2022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各级财政补助总金额参考如下:一是改造方式为新建房屋、置换既有安全房屋或统建农村集体公租房的,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不低于3.4万元/户,其他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不低于4万元/户。二是改造方式为修缮加固的,不低于2万元/户。三是对于原中央苏区县和少数民族自治县的改造对象,分别给每户提高0.35万元和0.5万元的补助额度。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合理提高补助标准。对于自筹资金和投工投劳能力弱的特殊困难农户,各地要加大倾斜支持力度,努力做到政策托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