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开展超低能耗建筑等试点项目工作 申报项目要可复制可推广 2022年06月17日  

  

  

  6月10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征集超低能耗建筑等试点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此次征集工作主要是为了探索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零碳建筑等节能低碳建设模式,大力推广应用绿色建材。

  根据《通知》,此次征集的项目主要面向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零碳建筑项目,建筑节能改造典型项目,以及绿色建材推广应用项目三种类型。其中,拟建、在建(含新建和改造)、已建成的项目均可参与申报,也可联合申报。

  针对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零碳建筑项目申报,首先要符合《近零能耗建筑技术标准》等相关标准要求,要在保证室内环境品质的前提下,实现低能耗和低碳排。项目如果是借鉴岭南传统建筑气候适应性设计手法的,可以优先纳入试点范围。在建筑节能改造典型项目申报方面,《通知》要求,试点项目改造后节能率相比前三年能耗平均水平要达到10%以上。如果是绿色建材推广应用项目进行申报,那么试点项目的绿色建材应用比例原则上不小于50%。

  此外,《通知》还要求申报单位近三年不能发生环保、安全、知识产权以及违法失信等不良行为,申报项目应具有相对成熟稳定的运营管理机制,运营数据要可量化、可评估,另外也要具有良好的应用效果和行业引领特性,项目可复制可推广,可以作为典型应用案例进行宣传。

  据悉,入选项目将作为2023年绿色循环发展与节能降耗专项资金的储备项目。       

  (蒋雯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