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颁布措施支持建筑领域绿色低碳发展 以有限资金发挥最大带动效应 2022年07月01日  

  

  

  近年来,深圳市积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全国首批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建设为契机,加快推进以装配式建筑为代表的新型建筑工业化和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

  6月16日,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碳达峰碳中和与绿色发展的工作意见,结合深圳市专项资金改革工作部署,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会同财政局发布《关于支持建筑领域绿色低碳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据了解,《若干措施》的出台主要是针对专项资金制定扶持政策,重点措施围绕四方面展开。一是通过鼓励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示范应用,大力发展以装配式建筑为核心的新型建筑工业化,加强装配式建筑项目创新示范,推动超低能耗建筑项目建设,鼓励开展先进标准集成应用项目建设;二是通过发展高星级绿色建筑,持续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加快发展绿色物业等措施,节省建筑使用阶段的能源消耗,减少碳排放,提高居住品质;三是打造新型智慧城市标杆和数字先进典型,引导企业积极突破重大技术,推进核心技术、标准以及关键产品研制,积极开展智慧城市典型场景应用;四是从加强建筑领域高质量、国际化工程建设标准制定,为本市建筑行业提供技术支撑。

  《若干措施》充分结合了深圳市专项资金改革工作部署,因此亮点也集中体现在如何以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带动效应上。政策聚焦建筑全生命周期绿色化低碳化,抓住关键环节和重点环节,对通过市场机制能够达到绿色目标的,不再使用财政资金支持。而将重点放在有应用推广价值、有市场前景的项目成果上,使真实做出绿色实绩的企业能够得到财政支持。

  此外,《若干措施》还特别注重体现以人民为中心,提升人居环境品质。通过补助引导手段促进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推动培育一批具备示范引领作用的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骨干企业,促进无废城市建设。  (蒋雯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