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提升建企水平 资质晋升将有奖励 2022年07月08日  

  

  

  

  广东建设报讯 记者誉建业报道:近日,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了《关于促进建筑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措施》),全面提升全市建筑业企业整体水平和综合竞争力,对7月1日后首次晋升为施工总承包特级或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建筑业企业,给予500万元的奖励。

  根据《措施》,中山鼓励建筑业企业整合资源,晋升资质等级,拓宽业务范围,延伸产业链。具有上市条件的建筑业企业,列入市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加以培育。其中,7月1日后,建筑业企业资质首次晋升为施工总承包特级或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给予500万元的奖励;首次晋升为施工总承包一级或设计行业甲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的,给予300万元奖励。

  《措施》还支持优质建筑业企业落户中山。7月1日后工商注册登记地由外市迁入中山的建筑业企业具有施工总承包特级或一级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工程设计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的,可以享受企业落户奖励政策。具有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企业,奖励500万元;具有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或工程设计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的企业,奖励300万元。迁入企业的中层以上(含中层)管理、技术人员可享受中山户籍居民同等购房待遇。

  此外,中山鼓励发展建筑产业集聚区,以“引进外部优质建筑企业,培养本地建筑企业发展”为目标,依托建筑业现代化园区,利用建筑业企业的集聚优势,打造一个“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家居、建材、机械设备、产业培训、建筑业研发、智慧工地管理”等企业聚集的建筑业园区,实现项目工程“全流程”服务、“全链条”集聚。积极促进建筑业总部企业发展,对符合总部经济政策条件并通过认定的,可按中山现行总部经济政策进行奖励。

  值得注意的是,《措施》鼓励打造精品工程,对在中山市辖区内的工程项目获得鲁班奖、詹天佑奖、国家优质工程奖、大禹奖的,奖励承建单位300万元,获奖参建单位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