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建设报讯 记者陈克正报道:11月23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发布了《关于做好当前金融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从保持房地产融资平稳有序、积极做好“保交楼”金融服务、积极配合做好受困房地产企业风险处置、依法保障住房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阶段性调整部分金融管理政策、加大住房租赁金融支持力度六个方面提出16项具体措施。此举被业内视为给低迷的楼市注入了政策强心剂。
保持房地产融资平稳有序
支持银行新增配套融资
《通知》要求保持房地产融资平稳有序,稳定房地产开发贷款投放,对国有、民营等各类房地产企业一视同仁。同时,要求稳定建筑企业信贷投放,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基础上,优化建筑企业信贷服务,提供必要的贷款支持,保持建筑企业融资连续稳定。
据悉,11月23日,交通银行与万科集团签署全面战略合作协议。根据协议,交行将为万科集团提供人民币1000亿元意向性综合授信额度。中国银行也将为万科集团提供不超过10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意向性授信额度。
《通知》还支持个人住房贷款合理需求,支持各地在全国政策基础上,因城施策实施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合理确定当地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政策下限,并且鼓励金融机构在城市政策下限基础上,合理确定个人住房贷款具体首付比例和利率水平。
此外,《通知》还要求支持优质房地产企业发行债券融资。推动专业信用增进机构为财务总体健康、面临短期困难的房地产企业债券发行提供增信支持。
《通知》要求积极做好“保交楼”金融服务,支持开发性政策性银行提供“保交楼”专项借款,支持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按照有关政策安排和要求向经复核备案的借款主体发放“保交楼”专项借款,用于支持已售逾期难交付住宅项目加快建设交付。
同时,《通知》还鼓励金融机构提供配套融资支持,鼓励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为专项借款支持项目提供新增配套融资支持,推动化解未交楼个人住房贷款风险。
积极探索市场化支持方式
保护延期贷款的个人征信
《通知》要求,积极配合做好受困房地产企业风险处置。首先是做好房地产项目并购金融支持,鼓励商业银行稳妥有序开展房地产项目并购贷款业务。同时,鼓励资产管理公司与地方政府、商业银行、房地产企业等共同协商风险化解模式,推动加快资产处置,并且与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第三方机构开展合作,提高资产处置效率。
此外,《通知》还鼓励金融机构积极探索市场化支持方式。对于部分已进入司法重整的项目,金融机构可一企一策协助推进项目复工交付。资产管理公司也可通过担任破产管理人、重整投资人等方式参与项目处置。
在依法保障住房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通知》提出了两条措施。一是鼓励依法自主协商延期还本付息。对于因疫情住院治疗或隔离,或因疫情停业失业而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以及因购房合同发生改变或解除的个人住房贷款,金融机构可按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与购房人自主开展协商,进行延期展期等调整。
二是切实保护延期贷款的个人征信权益。个人住房贷款已调整还款安排的,金融机构按新的还款安排报送信用记录;经人民法院判决、裁定认定应予调整的,金融机构根据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等调整信用记录报送,已报送的予以调整。
推动房地产风险市场化出清
加大住房租赁金融支持力度
《通知》还阶段性调整了部分金融管理政策。延长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政策过渡期安排。
对于受疫情等客观原因影响不能如期满足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要求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人民银行、银保监会或人民银行分支机构、银保监会派出机构根据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有关规定,基于实际情况并经客观评估,合理延长其过渡期。
在加大住房租赁金融支持力度方面,《通知》提出,要优化住房租赁信贷服务。引导金融机构重点加大对独立法人运营、业务边界清晰、具备房地产专业投资和管理能力的自持物业型住房租赁企业的信贷支持,合理设计贷款期限、利率和还款方式,积极满足企业中长期资金需求。
同时,拓宽住房租赁市场多元化融资渠道,支持住房租赁企业发行信用债券和担保债券等直接融资产品,用于租赁住房建设和经营,并且鼓励商业银行发行支持住房租赁金融债券,筹集资金用于增加住房租赁开发建设贷款和经营性贷款投放。稳步推进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对媒体表示,金融16条的正式公布,很大程度上可以影响部分房企的融资,因而有利于房地产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