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王椰被修剪成“避雷针”
广东建设报讯 记者唐培峰、通讯员周玉婷报道:近日,有市民反映珠海市香洲区某小区大王椰子树被修剪成了“避雷针”,香洲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联合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第一时间现场核查。据悉,该处小区有12株大王椰树存在过度修剪现象。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立即组织立案调查,依据《珠海经济特区园林绿化条例》对该业主委员会处以罚款12000元。
珠海市城管执法部门表示,树木修剪是园林绿化养护的一项重要措施。但简单粗暴的“剃头”式修剪,不仅影响市容市貌,还可能对树木造成难以恢复的损害。修剪树木应严格按照有关技术规范进行,否则就要面临吃“罚单”的风险。
任性修剪不可为,擅自砍伐更要不得。今年4月,南屏镇综合行政执法办接群众投诉,发现某公司未经批准在香洲区南屏镇南泰市场入口处过度修剪七棵芒果树,一级、二级、三级分枝全部砍掉;并擅自砍伐两棵树木。南屏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对该公司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并依据上述条例处以罚款共27000元。
据悉,香洲区城管执法局在牵头做好义务植树、绿色通道品质提升、公共绿地小景共建的同时,严厉打击擅自砍伐、迁移、过度修剪树木等行为,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法律小贴士
《珠海经济特区园林绿化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承担园林绿化养护责任的经营单位和个人应当根据树木生长情况,按照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定期对树木进行修剪,每年台风季节前应当完成管辖范围内树木的修剪和加固工作。
《珠海经济特区园林绿化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承担园林绿化养护责任的经营单位和个人未按照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修剪树木的,由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按照每株一千元的标准处以罚款;造成树木死亡的,按照每株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