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建设报讯 记者陈克正报道:近日,《佛山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召开。这是立法法修改后,佛山在生态文明建设领域制定的首部地方性法规。《条例》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
《条例》明确立法目的,完善工业固废治理体系,实施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收集、储存、运输、利用和处置的全流程、全链条监管制度;建立健全跨部门协作联动机制,构建工业固体废物全方位、多层次、深领域的联合执法体系。
近年来,佛山以“无废城市”建设为突破口,大力提升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水平,取得明显成效,但仍存在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水平不高等问题。为此,佛山市运用立法手段统筹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完善相关制度和机制,实现全链条监管、源头减量、过程利用和安全处置。
《条例》明确,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有关扶持政策,支持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企业转型升级,推动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的市场化发展;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依法推动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地方标准的制定,探索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制度,拓展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途径,降低企业生产成本;完善生活垃圾焚烧厂协同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制度要求和技术标准,解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出路难的问题;完善工业危险废物监管制度建设,强化全链条监管。《条例》完善了佛山市工业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治理体系,进一步推动城市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明确政府部门要为相关企业提供服务保障的内容。比如,建立工业固体废物信息管理系统,提升数据共享、数据服务能力;将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信息通过合理方式集中统一公开,方便产废企业查询核实下游处置企业的有关信息,减少企业上当受骗和非法转移工业固体废物的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