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燃气企业“送气一次、安检一次,宣传一次” 深圳施行瓶装燃气“随瓶安检” 2024年09月27日  

  

  

  

  广东建设报讯 记者姜兴贵报道:为保障瓶装液化石油气(以下简称瓶装燃气)用户生命财产安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日前发布关于落实瓶装液化石油气“随瓶安检”工作的通告,要求燃气企业按照“送气一次、安检一次,宣传一次”的要求,随瓶对用户用气场所和燃气设施进行免费安全检查。

  根据通告,瓶装燃气经营企业应对所有用户建档立册,实行配送服务,督促用户消除安全隐患,指导用户安全用气。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用户拒不整改的,瓶装燃气经营企业应及时报告辖区街道办事处或区级行业主管部门,并采取停止供气或者限制供气等安全保护措施。

  在用户端,通告强调燃气用户是燃气使用安全的责任主体,燃气用户应当严格遵守安全用气规定,加强对“瓶、管、灶、阀”等燃气设施的日常检查,及时更换不符合标准、到期或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提高燃气使用安全意识,掌握燃气安全知识,落实“人走阀关”,杜绝“瓶管混用”等安全用气要求,燃气用户应积极配合燃气经营企业开展的燃气入户安全检查,主动消除安全隐患。

  通告发布后,深圳市燃气行业主管部门将持续开展常态化的监督检查,对仍存在由用户自提购气和不按规定落实入户安全检查的燃气经营企业,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深圳市住建部门提醒燃气用户:要选择正规的瓶装燃气经营企业,通过官方订气渠道购买瓶装燃气,不被“小广告”迷惑,不轻信个人气贩“小作坊”,不贪图便宜购买“黑煤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