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建设报讯 记者姜兴贵报道:近日,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开展2025年度中央财政支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两部门将通过竞争性选拔,在大城市及以上城市中评选不超过20个城市,重点向超大特大城市以及黄河、珠江等重点流域沿线大城市倾斜。中央财政按区域对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城市给予定额补助。
在工作目标设定上,两部门将通过竞争性选拔的方式,挑选出基础条件良好、积极性高且特色突出的城市。这些入围城市将获得中央财政的定额补助,同时需制定完备的城市更新工作方案,整合各类资源,完善法规制度、规划标准、投融资机制等配套政策,探索出可复制、可推广的城市更新模式。预计经过三年的探索实践,城市地下管网等基础设施水平将显著提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效能进一步增强,老旧片区的宜居环境将得到明显改善。
在支持范围方面,《通知》规定,2025年中央财政支持实施城市更新工作的范围限定为大城市及以上城市,计划评选不超过20个城市,重点向超大特大城市以及黄河、珠江等重点流域沿线大城市倾斜。每省(区、市)可推荐1个城市参与评选,申报城市需满足多项基础条件,如建立健全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机制、具备充足的城市更新投入财力且不新增政府隐性债务、在2023年(含)以来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无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和负面舆情事件等。
根据《通知》,城市选拔采用竞争性评审的方式,具体流程包括省级推荐、书面评审、现场答辩和集中公示。省级财政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择优推荐本省符合条件的城市,组织编制工作方案并提供支撑材料;财政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专家对申报方案进行审查,按120%差额比例确定进入现场答辩的城市名单;入围城市派员参加公开答辩;最终综合书面评审和现场答辩得分确定入围城市,并进行公示。
在具体补助标准上,《通知》规定,中央财政资金将按区域给予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城市定额补助,东部地区每个城市补助总额不超8亿元,中部地区不超10亿元,西部地区和直辖市不超12亿元,资金将根据工作推进情况分年拨付。
在资金支持领域上,《通知》规定,中央财政资金主要支持城市更新的样板项目建设和机制建设两个方向,涵盖城市地下管网改造、污水处理、垃圾分类、历史文化街区更新等多个领域,以及项目储备生成、资金筹措、用地保障审批等机制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