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建设报讯 记者陈克正报道:近日,《河源市省级生态公益林空间布局优化调整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印发,提出将以“守住底线、实事求是”为原则,对省级生态公益林进行优化,计划今年11月份完成。
据悉,《广东省林业局关于切实做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中提出,“支持河源市开展公益林空间分布格局优化调整试点”。作为全省唯一的省级生态公益林空间布局优化调整工作试点单位,河源市拥有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1026.2万亩(其中国家级公益林375.25万亩),占林业用地面积的56.7%。《方案》的印发,旨在解决部分生态公益林空间布局不够合理问题,进一步加强河源市生态公益林的建设、保护和管理。
据了解,《方案》从4月起分阶段落实,内容分为调整目的、调整原则、调整对象、调整方法、工作步骤、有关要求六个部分,并对省级公益林的优化区分不同的调整情况。
根据《方案》,在林权权属明晰的前提下,重点生态区位内的商品林,其中自然保护地内的商品林优先调入,相对集中连片且林分质量较高的商品林、生态状况极为脆弱的商品林可申请调入;零星分散的人工生态公益林,因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源保护区等区域发生变化需要调整的生态公益林,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国土空间规划需要调整的生态公益林等7种类型的生态公益林,在提供充足真实的佐证材料后可申请调出;林权权属存在纠纷的林地,现状为集中连片纯桉树、杉木、松树、油茶等人工林,被违法破坏且未处罚未复绿的林地禁止调入;国家级生态公益林、已纳入保护的天然林,重点生态区位内集中连片的生态公益林,涉及生态公益林未处罚的违法林地,区域中间的生态公益林则禁止调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