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发布楼市新政 特定新出让地允许 建144㎡以上住宅 2025年05月09日  

  

  

  

  广东建设报讯 记者唐培峰报道:5月6日晚,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珠海市自然资源局、珠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5部门联合印发《关于珠海市促进房地产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若干措施》围绕加强用地管理、提升住房建设品质、支持住房消费、加快存量商品房去化、强化要素保障等五个方面,提出16条举措。

  

  “以旧换新”单套住房最高补3万

  

  《若干措施》提出,支持新型住宅产品建设,鼓励丰富居住空间形式,在特定的新出让用地上,允许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在起居室(厅)设置一处透空空间,其透空部分不大于两层层高、水平投影面积不超过住宅套内(除阳台外)建筑面积的25%且不大于50平方米的,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容积率,超出部分按2倍计算容积率。结合“低空经济”“云上智城”应用场景,合理设置外挑式空间,其建筑面积不计算容积率。

  此外,新出让商品住宅用地规划条件中约定建成后需移交政府的幼儿园、社区用房、养老托育服务设施、公共厕所、邮政快递服务用房等配套设施,建筑面积不计算容积率。

  在加快推进城中村改造方面,新增谋划一批资金平衡方案、补偿安置方案成熟的城中村改造项目,推动专项借款支持项目加速改造,稳妥实施“政府主导、净地出让”新模式改造。

  《若干措施》提出鼓励住房“以旧换新”。对参与住房“以旧换新”的居民,按照新购住房网签价格的1%给予购房专项补贴,单套住房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补贴政策有效期一年。开展住房“以旧换新”统一平台建设,同步关联政府线上审批流程,实现业务交易手续线上“一站式”办理。

  同时,大力推行“带押过户”业务跨行办理。对出售珠海市自有住房后一年内在珠海市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按国家政策规定退还其出售自有住房时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新来珠青年人才首年免租金

  

  《若干措施》支持新来珠青年人才在珠置业。落实“一免两减”新来珠青年人才住房政策,首年免收租金,次年按租金标准的30%收取租金,第三年按租金标准的50%收取租金;支持青年人才连续租赁人才住房满一定年限后,可以申请购买配售型保障房。

  为便利义务教育入学,外来人员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其子女可凭该住宅的预告登记证明或有效购房凭证材料(购房合同、发票等),在承诺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办理不动产权证后,在入学报名期间可向商品住宅所在辖区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入读义务教育学校,所在辖区教育行政部门按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统筹安排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