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推行瓶装液化气企业“综合查一次” 2025年05月09日  

  

  

  广东建设报讯 记者姜兴贵、通讯员罗杰报道:为避免对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重复检查、多头执法”,近日,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联合惠州市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城管局、消防救援支队印发《关于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综合查一次”联合督导检查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据悉,该方案以“综合查一次”改革为突破口,构建起“部门服务监管、社会信用惩戒、企业自主负责”深度融合的三位一体治理体系,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全力优化营商环境,让执法兼具铁腕力度与服务温度。

  记者了解到,推行“综合查一次”,有利于减轻企业迎检工作量,提高行政部门检查效率。此次惠州推行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综合查一次”,将由住建部门统筹协调,联合交通运输、市场监督、城管执法、消防救援等部门组建联合工作组。每半年开展一次联合检查,制定联合检查具体计划,细化检查流程,明确检查事项、依据、范围、方式、时间,确保各部门“同步行动、联合问诊”,从根源上杜绝重复执法、随意检查等现象,解决了发现非本部门负责的问题还需通过部门移交的形式推动隐患整改的问题。

  《方案》明确指出,联合检查不仅要精准发现问题,更要助力企业整改提升。执法过程中,创新采用“一听、二看、三查、四反馈”工作模式,即认真倾听企业生产经营状况汇报,仔细查阅安全生产台账资料,实地勘查储罐区、充装间等关键区域,反馈检查情况,并采用“执法+普法”方式,对燃气经营企业相关人员开展“面对面”普法宣讲。

  同时,大力推行“说理式”执法,针对发现的隐患问题,既明确整改标准,又提供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推动企业安全管理从“被动应付”向“自主负责”转变。

  惠州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综合查一次”改革不仅是监管模式的创新,更是政府职能转变的生动实践。通过实施“三个转变”行动——检查重点从“管事”向“管人”转变、从“查隐患”向“查责任”转变、从“被动应付”向“自主负责”转变,引导企业建立“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长效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