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建设报讯 记者姜兴贵报道:近日,中共广东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以改革更好促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围绕健全县域高质量发展动力机制、县域产业发展体制机制、推进新型城镇化体制机制、推动乡村全面振兴长效机制、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体制机制、强化组织保障等六个方面提出28条改革措施,并逐项明确了牵头责任单位。
《若干措施》从管理体制改革、强化财政激励、健全投融资机制等方面增强县域高质量发展动力。《若干措施》提出,深化扩权强县改革,完善县(市)“点菜”,省、市“上菜”的菜单式赋权方式,通过下放、委托等方式赋予县(市)更多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强化财政激励引导,完善省以下财政收入划分,优化调整共享收入分成比例,促进收入下沉,增强地方自主财力。健全投融资机制,积极推进“政银企债基”联动,支持国企承接更多专项债券项目,壮大县域国企实力。打造高水平县域营商环境,深化政务服务标准化便利化改革,在产业园区试点AI智能审批,实施粤东粤西粤北营商环境提升工程,健全营商环境对口帮扶机制。
聚焦推进新型城镇化,《若干措施》从城乡规划建设、城市更新、乡镇分类建设、住房保障、转移人口市民化五个方面提出措施。
《若干措施》强调,要健全旧城改造和新城建设协同推进机制,推动县城补短板强弱项。压茬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试点建设。城市更新方面,要建立城市体检和城市更新一体化推进机制,将城市体检工作向县(市)拓展延伸。建立健全老旧小区危旧房自主更新制度。全面推行城中村“依法征收、净地出让”改造新模式,试点探索未来社区建设。健全县域房地产市场高质量发展机制,系统推进好房子、好社区建设,完善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政策体系和供应机制。鼓励因地制宜采用发放购房补贴、优化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商品房收储、房票等形式支持进城农民购房,保障住房需求。健全农房有机更新机制,探索联建房、集约式住宅等农民住房保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