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建设报讯 记者符映雪报道:5月21日,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通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法规及国家标准,结合本地实际,以压力级别为核心划分城镇燃气设施保护与控制范围,为燃气安全管理建立精细化防护体系。
根据通告,燃气管道及附属设施的保护范围按压力等级实行差异化标准:低压、中压管道外缘周边0.5米内为安全保护范围,0.5米至5米为安全控制范围;次高压管道安全保护范围为外缘周边1.5米内,控制范围扩展至1.5米至15米;高压及以上管道保护范围为外缘周边5米内,控制范围达5米至50米。燃气储配站、门站等场站的保护范围,则依据《燃气工程项目规范》等多项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安全间距确定。
此次划分既明确了物理防护边界,也强化了法律约束,明确禁止在保护范围内从事占压管线、爆破、排放腐蚀性物质等危险行为,并配套了罚款、赔偿及刑事责任追究机制。通过“压力分级+标准界定”的双重模式,汕尾市进一步织密燃气安全防护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