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污染典型”蝶变为“治污典范” 汕头揭阳协同立法护航练江流域 2025年06月17日  

  

  

  

  广东建设报讯 记者赵文霞、通讯员粤环宣报道:近日,《汕头市练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揭阳市练江流域协同保护规定》新闻发布会在汕头举行,两部法规将于6月18日同步实施,这是广东省生态文明建设领域协同立法的又一重大成果。

  练江是潮汕人民的“母亲河”,发源于揭阳,流经汕头潮南、潮阳区后入海。近年来,经汕头、揭阳两市共同努力,练江流域水质实现从普遍性黑臭到国考断面消除劣V类、提升至Ⅳ类的转折,完成从“污染典型”到“治污典范”的蝶变。但练江流域仍面临上下游协同治理、防控长效机制、生态保护修复等体制机制有待完善的问题,亟需立法破解。

  此次两市“一条例一规定”的协同立法模式亦是一次创新实践。在省人大常委会指导下,5月28日,广东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两部法规,5月29日,两市人大常委会分别公布。其中,《汕头市练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共六章51条,以“绿色治水”为核心,构建防治体系,设“协同保护”专章,采用“专章+规定”对接形式,统一立法权,并创制人大协同监督方式。《揭阳市练江流域协同保护规定》与汕头条例衔接,不分章节共13条,设9个协同制度机制,强化法治供给。

  事实上,汕头、揭阳在协同立法上早有探索。2021年,汕头、潮州、揭阳三市开展潮剧保护传承协同立法;2022年,三市签订协同立法合作协议,并于2024年签订补充协议。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汕潮揭都市圈一体化发展,汕头、揭阳生态环境保护合作再升级。发布会上,两市分别阐述了法规落实思路:汕头市生态环境局将从系统治理等方面实施条例,牵头编制综合治理专项规划;揭阳市生态环境局将推动多领域数据互联互通,协同预防跨界水污染。

  此外,揭阳普宁市作为源头地区,将与汕头建立水环境质量、突发污染事件实时共享机制,针对跨区域偷排、漏排等违法行为开展联合执法。在下游,汕头潮阳区将推动产业绿色转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潮南区将深化“环保+公安”联动执法新模式,融入科技监管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