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房东”监管,北京方案或可参考 2025年07月08日  

  

  □ 姜兴贵

  

  7月3日,北京市住建委联合多部门发布《关于规范个人开展住房转租活动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直指职业化“二房东”监管盲区,通过量化标准、强化资金监管、压实平台责任等创新举措,为全国住房租赁市场规范化治理提供了“北京方案”。对于城中村密集、二房东现象突出的广东而言,从中或许能获得一些启示。

  北京此次新政有三大突破性亮点。首先是精准划定监管门槛,破解职业化二房东身份模糊难题,明确将转租10套(间)及以上的个人纳入企业化管理,将规模化经营的“职业二房东”纳入监管框架。其次,针对押金挪用、租金卷逃等行业顽疾,北京要求登记后的“二房东”必须将押金纳入政府托管账户,并对单次超三个月的租金部分实施监管。这一设计与深圳2024年推行的“租金超三月需监管”政策形成呼应,体现了从“事后追责”到“事前防控”的治理升级。最后,新规明确要求互联网平台和经纪机构不得为超量转租个人提供服务,从源头遏制虚假房源滋生。

  北京新政并非孤例,而是全国租赁市场法治化进程的缩影。早在2019年,住建部等六部门便要求转租10套及以上的单位或个人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深圳、杭州等地近年亦出台类似政策。

  从全国范围看,当前租赁市场存在两大矛盾。一是规模化租赁需求与分散化监管能力的矛盾。如广州石牌村中,“二房东”管理的房源占比高达10%-20%,部分“二房东”甚至手握100多套房源,传统“点对点”监管模式难以覆盖。二是租赁服务专业化需求与行业准入门槛低的矛盾,部分“二房东”通过低收高租、廉价装修、高价水电等手段牟利,却缺乏基本的服务能力。

  作为全国流动人口第一大省,广东的住房租赁市场呈现鲜明的“城中村依赖”。以广州为例,城中村提供了全市约40%的租赁房源,一些核心区域的二房东渗透率超过60%。广东是否可以借“北京经验”寻求破局?比如明确转租行为认定标准,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可操作的量化指标。资金方面,或可在深圳试点的基础上,将押金托管、租金监管范围扩大至全省,探索建立跨银行、跨平台的资金监测系统。此外,房源合同全程备案监管、引导“二房东”转型企业……住房租赁市场和规范化还有很多工作可做。

  广东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理应在城中村治理探索方面先行先试,通过政策创新、技术赋能、多元共治,为全国超大城市治理提供“广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