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出台11条措施促进房地产市场高质量发展 “新中山人安家中山”享分级补贴 2025年07月25日  

  

  

  

  广东建设报讯 记者钟梓骥报道:7月22日,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单位联合印发《中山市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措施》共11条,涵盖购房补贴、公积金政策优化、税收减免等关键领域,为居民购房提供支持。

  针对存量住房交易与人才引入,《措施》推出两项针对性补贴政策。

  其一为“以旧换新”购房消费券活动。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凡在中山市出售自有住房并购买一套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人,可获得每套2000元购房消费券,卖旧房买新房时间不分先后。

  其二为“新中山人安家中山”活动。即日起至2025年10月31日,外地户籍人员在中山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就业的,可享受分级补贴。补贴标准包括:特聘人才或高层次人才一至三层次,市财政补贴购房发票金额2.5%;高层次人才四至八层次,补贴2%;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职称以上人才,补贴1.5%;其他外地户籍人员,补贴1%。补贴按“就高不就低”原则执行,且可与“以旧换新”活动叠加申领。

  公积金政策方面,《措施》优化了贷款条件。公积金贷款期限延长至申请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同时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调整后,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贷款利率分别为2.1%和2.6%,第二套贷款利率分别不低于2.525%和3.075%。

  税收政策方面,《措施》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相关税费按国家法规执行。同时,降低个人二手房交易成本,落实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优惠政策,并优化存量房纳税评估价动态调整机制。此外,继续实施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降低二手房交易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