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违法销售“黑气”3人被判刑 另有2人被罚款五万元 2025年07月25日  

  

  

  

  广东建设报讯 记者姜兴贵、通讯员管佳报道:近期,东莞市城管局常平城管分局公布了一起严厉打击销售、使用“黑气”等违法行为案例,为燃气安全敲响警钟。

  据介绍,该案件发生在2023年2月6日,根据前期调查摸底情况,常平镇组织城管、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行动,分别在常平镇横江厦村东平大道与从莞高速交汇处附近空置地的一房屋、联邦国际花园一楼停车场,破获两处涉嫌非法充装、储存、销售液化石油气的“黑气”窝点,查获各规格液化石油气瓶306个、非法危险品运输车辆3辆。常平城管分局随即对涉案的5名当事人(靳某、林某欣、林某列和王某凡,另有一名涉案人员周某城在2023年2月14日经公安分局通知自动投案)进行立案调查,并委托第三方有资质的企业对横江厦村的“黑气”窝点进行安全评估。

  经初步调查后,5名涉案当事人涉嫌无证经营燃气、非法储存危险化学品等违法行为,被移送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对其违法犯罪事实作进一步调查侦办并提请检察院审查起诉。

  今年2月,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就该案陆续作出判决:对靳某和林某列以“危险作业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缓期一年执行;对林某欣以“危险作业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对王某凡和周某城不予起诉,建议由燃气主管部门作出相应行政处罚。

  日前,常平城管分局根据东莞市第三市区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建议,完成了案件的后续查处工作。经查,王某凡和周某城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行为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常平城管分局分别于2025年3月21日、6月24日对王某凡和周某城2人各作出罚款五万元的行政处罚。

  东莞市城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城管部门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加大巡查执法力度,坚决铲除“黑气”生存土壤,全力保障城镇燃气安全形势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