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建设报讯 记者钟梓骥报道:为贯彻落实民法典居住权制度,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8月26日起,中山市正式启动居住权登记业务。该政策面向全市范围内已完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用途为住宅的房屋,通过明确三类适用情形及线上线下双轨办理机制,为市民提供规范化、便捷化的登记服务。
根据实施细则,居住权登记主要涵盖三类情形:
一是近亲属间通过无偿居住权合同或协议设立居住权,包括夫妻离婚协议、子女抚养协议中的居住权约定条款;二是通过遗嘱设立居住权;三是依据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立居住权。
其中,协议设立居住权可选择全流程网办或线下办理,而通过遗嘱或法律文书设立则需现场办理。线上办理渠道为中山市不动产登记“一窗办事”平台,申请人可在线提交材料完成登记;线下办理需前往市政务服务中心提交申请材料,业务办结后当场领取不动产登记证明。
作为民法典实施的重要配套措施,居住权登记是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的关键环节。中山市启动居住权登记,标志着该市不动产登记服务实现从物权保护向用益物权保障的延伸,为家庭财产分配、养老居住等社会需求提供法律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