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征集超低能耗建筑等典型案例 全省范围内在建或建成项目均可申报 2025年10月10日  

  

  

  

  

  

  

  广东建设报讯 记者姜兴贵、通讯员岳建轩报道:根据《广东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广东省建筑节能增效行动计划(2023-2025)》等要求,日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征集超低能耗建筑等典型案例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面向全省征集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和零碳建筑典型案例。

  根据《通知》,征集范围为全省范围内在建、建成的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和零碳建筑项目,且申报单位为建设单位或运营单位,鼓励设计、施工、监理和咨询等相关单位共同参与申报。申报单位近五年未发生环保、安全、知识产权以及违法失信等不良行为。

  《通知》要求,项目应符合《近零能耗建筑技术标准》(GB/T 51350—2019)设计、施工及运行阶段的相关技术要求。已获得典型案例项目不再重复申报。参照《广东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中超低能耗建筑要求,借鉴岭南传统建筑气候适应性设计手法的,在2025年12月30日前完成竣工验收,优先纳入典型案例范围。申报项目应符合城乡总体规划和工程建设程序,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除填写申报表外,申报资料还包括项目实景照片或视频、项目审批文件、项目相关图纸和计算文件以及其他能证明项目满足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与零碳建筑要求的材料。

  申报单位向市一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后,市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审核通过的项目推荐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依据《近零能耗建筑技术标准》(GB/T 51350—2019)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项目评审通过的,将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发布广东省超低能耗建筑与近零能耗建筑典型案例名单。

  《通知》明确,入选项目将作为省级城乡建设绿色发展专项资金的储备项目,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进行宣传推广。同时对接国家和省碳达峰碳中和试点示范创建要求,将符合要求的项目优先纳入碳达峰碳中和典型案例和试点项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