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建设报讯 记者姜兴贵报道:10月11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介绍“十四五”时期住房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成就。
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董建国介绍,住建部指导各地在对低保家庭实现应保尽保的基础上,因城施策保障城镇困难家庭基本住房需求。在体系上,建立了包含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对新市民、青年人等不同群体,在住房保障制度上作出了相应安排。在方式上,坚持货币补贴和实物保障相结合,以需定建、以需定购,筹集保障性住房的房源,根据群众需求宜租则租、宜售则售。同时,指导各地建立了住房保障轮候库制度,健全保障性住房申请、轮候、准入、使用、退出等各个环节的管理机制。
在满足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方面,坚持因城施策、精准施策、一城一策,充分赋予城市政府房地产市场的调控自主权,因地制宜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支持居民合理住房消费,通过市场体系满足居民的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不断加大对居民购房的政策支持力度,下调住房公积金和商业银行贷款首付比例和利率、对居民“卖旧买新”换购住房给予退税支持、下调契税税率、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等,各地也因城施策出台了购房补贴等各类优惠政策,降低居民的购房成本。
“十四五”期间,全国累计销售新建商品住宅面积约50亿平方米。同时,存量住房市场的规模持续扩大,目前,全国有15个省、区、市二手住宅交易量超过新房。
在维护购房群众合法权益方面,扎实推进保交楼工作,坚决打好保交房攻坚战,国家、省、市成立了三级工作专班上下联动,压实地方政府、房地产企业、金融机构各方责任,指导各地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一楼一策”推进分类处置。对符合条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通过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纳入“白名单”给予项目融资支持,保障正常建设资金需求,推动项目早日建成交付;对资不抵债的项目,加快推进破产重整或清算,在司法处置中把维护购房人合法权益放在首要位置。对违法违规、损害群众利益的企业,坚决查处,不让其“金蝉脱壳”、蒙混过关。
截至目前,全国750多万套已售难交付的住房实现交付,有力维护了广大购房人合法权益。
同时,改革完善房地产开发、融资、销售制度。在房地产开发方面,项目公司依法行使独立法人权利,企业总部履行投资人责任,项目交付前,严禁投资人违规抽挪项目公司销售、融资等资金,严禁抽逃出资或提前分红。
在房地产项目融资方面,推广“保交房”工作中探索形成的行之有效办法,也就是:一个项目确定一家银行或银团为主办银行,项目开发、建设、销售等资金都存入主办银行,主办银行保证项目公司的合理融资需求。同时,建立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以城市为单元,实施项目“白名单”制度,目前全国“白名单”项目贷款审批金额已经超过7万亿元,有力保障了商品住房项目建设交付。
在商品房销售方面,有力有序推进现房销售,做到“所见即所得”,从根本上防范交付风险;继续实行预售的,规范预售资金监管,切实维护购房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