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建设报讯 记者赵文霞、通讯员粤环宣报道:近日,广东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做好非营运类老旧中重型货车淘汰更新补贴和大气污染物减排财政激励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合规淘汰国三、国四车辆可获1万至4.5万元补贴,更换为新能源货车还能叠加最高9.5万元补贴。通过政策叠加,单车最高可获得14万元补贴。
强化政策引导,分类实施补贴
根据《通知》要求,补贴政策分为“提前淘汰补贴”和“淘汰更新补贴”两类。提前淘汰补贴范围方面,涵盖2025年7月1日前已在广东省(不含深圳市)行政区域内登记的国三、国四非营运中重型货车,或2025年7月1日前已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登记的国四非营运中重型货车,不含场内使用的无牌照车辆、专项作业车、低速货车、三轮汽车等特殊车型。
在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拆解报废或出口的合规车辆,可根据车辆类型和淘汰时间获得相应补贴。中型货车可获得1万至2.5万元补贴,重型货车补贴标准为1.2万至4.5万元。
淘汰更新补贴则在满足淘汰补贴条件基础上,要求车主在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新能源中重型货车(纯电动或氢燃料电池车,不含插电式混合动力货车)。新购置车辆的注册登记所有人、登记机关所在地必须分别与淘汰车辆所有人、登记机关所在地保持一致,且购置地应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
在此条件下,车主除获得淘汰补贴外,还可享受更新补贴:中型新能源货车统一补贴3.5万元;重型新能源货车按轴数细分,2轴补贴7万元,3轴补贴8.5万元,4轴及以上补贴9.5万元。通过政策叠加,单车最高可获得14万元补贴。
优化申请流程,全程线上办理
为了让补贴便捷高效惠及车主,广东优化申请流程,全程线上办理。车主可微信搜索“广东粤焕新以旧换新公共服务平台”小程序,进入“非营运货车淘汰更新”模块完成实名认证与资料上传。补贴申请截止时间为2027年3月31日。
所需材料根据淘汰方式有所区别:拆解报废需提供《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及承诺书;出口需提供《出口许可证》《出口货物报关单》《机动车注销证明》及承诺书;若同时申请更新补贴,还需补充新购置车辆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与《机动车登记证书》。
审核与资金拨付流程方面,地级以上市生态环境局收到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反馈结果,信息不完整或不清楚的将告知申请人补正;审核通过后,同级财政局10个工作日内按程序办理资金拨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