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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置场地内正有工作人员在装卸、处理建筑垃圾 |
广东建设报讯 记者誉建业、通讯员梁志成报道:3月17日,佛山市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在辖区南庄镇禅港路,依法查处了一个无证建筑垃圾受纳点。 当晚9时,城管执法人员正在开展夜间巡查,巡查到禅港路路段时,发现有一台满载建筑垃圾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驶入附近一个闲置的场地。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为什么在这个时间把建筑垃圾运载到该场地呢?城管执法人员觉得情况十分可疑,立刻到该场地表明身份,要求管理人员开门接受检查。 检查发现场内堆满了砖渣、水泥块等建筑垃圾,刚才驶入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正卸载建筑垃圾。该场地的工作人员现场并不能提供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执法人员立刻责令该场地停工,并对涉案车辆进行查扣。 经调查,此处原为一个闲置场地,位置较偏,占地面积约2000平方米,现主要用来临时堆放建筑垃圾,并将建筑垃圾进行分类、分解牟利,而建筑垃圾均来自不同的地方。经进一步核查,该场地受纳建筑垃圾的行为并未依法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其受纳建筑垃圾的行为属于违法。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对当事人进行严肃批评教育,责令其迅速改正违法行为,补办相关审批手续;如因不符合条件,审批不能通过,则需在规定时间内把场地内堆放的建筑垃圾依法彻底清理干净。 同时,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对该场地的经营单位及运输建筑垃圾的车队分别开具法律文书,将对其立案处罚。 据悉,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及《佛山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受纳建筑垃圾的,均应取得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违者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规定,对个人可处3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可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同时,对于未经核准擅自运输建筑垃圾到该场地进行处置的运输企业,可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