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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鱼珠街垃圾分类柔性执法效果佳

整改书虽小,执法力挺大

来源:广东建设报     2021年07月23日        版次:08    作者:

  

  

  广东建设报讯  记者廖惠康、通讯员刘妞报道:“因为贵商铺未按时完成整改,根据垃圾分类相关法律条例,我们将对你未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容器内的违法行为启动立案程序,依据裁量权处以5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希望能以此为戒,按要求做好垃圾分类工作。”7月20日下午,广州市黄埔区鱼珠街综合执法办对屡教不改、拒不整改的商铺主进行约谈和行政处罚,该商户态度诚恳,表示将按要求做好垃圾分类工作。

  据悉,沿街大大小小的商铺,特别是餐饮店,是产生厨余垃圾的大户,因此也是垃圾分类重点督导的对象。鱼珠街综合发展中心联合街综合执法办大力开展临街商铺垃圾分类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与商户签定了《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告知书》689份,召开垃圾分类培训会议,做好管理和执法的有效衔接,采取“先宣传发动,再整改通知,最后执法处罚”的方式,营造良好的管理和执法氛围,得到了广大商铺业主的理解和支持。

  “你好,两天前我们已经对你们进行了垃圾分类相关宣传,今天你们的商铺还是未按要求正确配置垃圾分类收集容器,这份整改通知书给到你们,如7天内未按要求完成整改,我们将通知执法队对你们进行立案处罚。”蟹山社区垃圾分类专管员一边填写着整改通知书一边这样说道。随后,撕下了黄色联单递给了店家,自己留下了白色联单,红色联单则交由街综合执法办作为执法依据对不按规定整改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处罚。

  为让执法更有力度,鱼珠街综合发展中心拟定《关于开展垃圾分类的通知(临街商铺)》,健全垃圾分类日常执法检查机制,对于新开业的商铺,各社区专管员首先会将通知派发给商铺业主,通知内容详细,要求各商铺必须在接到本通知7天内自行配置符合规范的垃圾收集容器,并详细列明了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摆放要求、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分类标识规范清晰、垃圾分类宣传牌上墙、准确分类投放垃圾、厨余垃圾收集时间和法律责任等注意事项,如经过宣传教导后仍未按要求做好垃圾分类工作,检查人员便开具整改通知书,勾选出该商铺存在的问题,7天后根据整改通知书上勾选的问题对商铺进行回访,如逾期拒不整改的,将移交给街综合执法办立案处罚。

  通过开具整改通知书,明确了各商铺业主的管辖职责和义务,为业主完成整改提供了一定的缓冲期,同时,为执法部门立案处罚提供了强有力的依据,做到不推诿扯皮。据统计,2月份至今,共开出整改书200余份,立案处罚70余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