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建设报讯 记者廖惠康报道:继4月1日印发《珠海市物业管理行业专家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8月9日,珠海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成立珠海市物业管理行业专家库的通知》。根据“公开择优、入库核准、集中管理、资源共享、规范使用”的原则,此次专家库共由117名专家组成。 《办法》规定,专家是指具备物业服务技能、物业行业管理、物业政策法规理论、实务等专业特长,主要来源于物业服务企业、高校、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组织,经珠海市级物业管理行业专家资格评审小组认定、市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聘任并入选专家库的专家。 专家库由市物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按照国家统一的专家分类标准统一组建,分类设置,主要分为现场检查、技术保障、咨询管理三类。其中,现场检查类专家分为文书资料(内业)、秩序环境(外业)、设施设备三小类专家。技术保障类专家是具备现场检查类专家条件的基础上,具有更高水平的资深行业专家。咨询管理类专家是物业管理行业中,受相关部门委托,以独立身份参与物业管理工作规划、重大项目咨询论证、重大物业纠纷调处等活动的专家。 在规模上,原则上现场检查各小类专家控制在 50-70 人;技术保障类控制在 15-20 人;咨询管理类控制在 10-15 人。当入库专家不能满足实际工作需要时,可以依据《办法》及时增补。 专家库专家每届任期3年,从市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公告之日起算。聘期届满后,依据规定重新认定、聘任新一届入库专家。届中增补的专家聘期与本届专家库专家聘期同步届满。 市物业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组建、使用、管理专家库,主要负责对申请人或被推荐人进行培训、组织考试和或者评审,决定是否接受申请或者推荐,并向评审合格的申请人或被推荐人颁发物业管理专家证书;组织专家进行物业管理、招投资标业务和有关法律法规的培训、讲座和业务交流;负责专家库的动态管理;负责在册专家的日常管理;建立年度考核制度等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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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物业管理有了“智囊团”
来源:广东建设报
2021年08月11日
版次: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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