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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 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提升

来源:广东建设报     2022年07月06日        版次:02    作者:

  

  

  广东建设报讯 记者唐培峰报道:近日,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进行调整。自7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下限不低于2300元,上限提至36072元。

  相关通知显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职工本人2021年月平均工资。工资计算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统制字【1990】1号)执行。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低于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现行标准为2300元),不高于广州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21年全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36072元。

  2022年1月1日(含)后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起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该职工第二个月全月应发工资总额。2022年1月1日(含)后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当月起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该职工调入当月全月应发工资总额。

  职工缴存基数等于广州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的,单位应当按规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经职工本人同意,个人缴存部分可以免缴。

  此外,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继续执行国家相关规定,不低于5%,不高于12%,单位可根据自身情况在此区间内自主确定具体的缴存比例(取整数值)。同一单位在同一缴存年度内原则上只能选定一个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应当等于或高于单位缴存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