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5月,广东省新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11.5万套,提前完成省十件民生实事第二季度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不少于5万套(间)的任务目标。 |
广东建设报讯 记者姜兴贵报道:记者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了解到,8月17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有关情况。《指导意见》要求,加快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促进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精准实施购房租房倾斜政策,住房政策向多子女家庭倾斜。发布会上,住建部住房保障司相关负责同志表示,“十四五”期间,全国计划筹集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870万套间,预计可帮助2600多万新市民、青年人改善居住条件。 《指导意见》提出,要进一步完善公租房对促进生育的支持措施,通过加强公租房保障来促进解决多子女家庭住房困难的问题。截至去年年底,通过公租房保障帮助111.4万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6.9万三孩家庭,2.3万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解决了住房问题。 《指导意见》指出,下一步将加大对多子女家庭公租房精准保障的力度,主要有三个方面的支持:一是在配租公租房时,对符合条件且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可根据其未成年子女的数量,在户型选择方面给予适当照顾。二是优化公租房轮候与配租规则,将家庭人数及构成等纳入轮候排序或综合评分的因素,对符合条件且子女数量较多的家庭,可直接组织选房。三是完善公租房调换政策,因家庭人口增加、就业、子女就学等因素产生需求的,根据房源情况及时给予调换。 在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方面,近两年,全国已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256万套间,能够解决700万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问题。同时,在整个“十四五”期间,全国计划筹集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870万套间,预计可以帮助2600多万新市民、青年人改善居住条件。 在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近年来也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探索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和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建设,有效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应,稳步推进广州、深圳、珠海、佛山等市试点,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解决新市民、青年人住房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