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建设报讯 记者蒋雯菁、通讯员冯志强报道:1月20日,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云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印发《关于明确支持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直接支付购房首付款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各县(市、区)住建和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各公积金业务承办银行要大力支持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直接支付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款,更好地满足缴存职工合理住房需求,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通知》提出,云浮市缴存职工或其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在云浮市行政辖区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支付购房定金并与房地产企业签订《购房认购书》和《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直接支付购房首付款承诺书》后,符合规定的办理条件,可向公积金中心进行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直接支付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首付款,申请使用的金额足够支付首付款的,购房职工无需再使用自有资金支付首付。 据介绍,该政策的实施将大大减轻缴存职工家庭支付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款的资金压力,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提振住房消费,促进云浮市房地产行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此次新政出台已经是云浮市本月内投出的第二枚针对缓解购房资金压力的“重磅炸弹”。早前,记者从人民银行云浮市中心支行获悉,云浮市决定自1月18日起延续实施阶段性取消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以推动银行机构进一步下调新发放首套房贷利率,更好地支持居民刚性住房需求。 记者了解到,2022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云浮市曾阶段性取消首套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带动了辖区新发放房贷利率大幅降低,2022年第4季度全市个人住房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4.24%,同比减少1.51个百分点,切实有效降低了购房者的利息支出,减轻了购房人月供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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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住房公积金可用作购房首付款
来源:广东建设报
2023年01月31日
版次: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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