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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首个水生态资源保护检察官办公室成立

“河湖长+检察长”机制落地广州海珠

来源:广东建设报     2023年06月06日        版次:08    作者:

     海珠区琶洲北涌水碧岸美

  

  

  

  广东建设报讯 记者陈克正、通讯员穗河轩报道:日前,广州海珠区举行“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会签暨水生态资源保护检察官办公室揭牌仪式,区河长办与区检察院共同签署《关于全面推行“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协作意见》),揭牌成立全市首个水生态资源保护检察官办公室,标志着海珠区“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正式落地,开启党政领导牵头负责、检察机关全面参与、责任部门配合联动的河湖生态共建共治新局面。

  《协作意见》以实现海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为总体要求,以依法能动履职、分工协同共治、互通互享互动为原则,明确河长办与检察院职责,构建信息共享、案件协作、工作联动 、宣教协同等四个协作机制,聚焦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领域,充分发挥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法律监督的协作效用,共同打击侵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水事违法行为,进一步提高河湖治理管理能力和水平。

  同时,《协作意见》提出加强信息互通共享:一是工作信息互通。河长办、检察机关在河湖保护领域的重要工作部署、出台的重大政策和发生的重大案件、事件、舆情等情况,以及处置突发性、普遍性等重大问题,双方及时互通信息。二是办案信息共享。河长办涉河湖生态保护领域的执法信息和监测数据与检察机关共享。检察机关定期向河长办通报涉及河湖水资源、水污染、水环境、水生态案件办理情况。通过信息互通共享,将有效打破双方涉水信息及案件壁垒,有力推动监督贯通融合。

  为进一步深化业务协作,在市、区职能部门共同见证下,“水生态资源保护检察官办公室”揭牌成立,为推动协作机制“有实”“有效”搭建互动平台。

  接下来,海珠区将以《协作意见》为抓手,充分发挥河长办与检察院各自职能优势,促使行政执法与司法检察公益诉讼互促共进、同向发力,合力破解河湖生态治理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