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建设报讯 记者唐培峰报道:近日,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了《梅州市促进建筑业稳增长促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据悉,目前梅州建筑业主要存在市场竞争力不足、营商环境有待优化等突出问题。《若干措施》是梅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充分借鉴周边地市先进经验和成功做法,在深入企业调研的基础上,结合该市实际,经征求意见、研究论证和补充完善后形成。 《若干措施》共十个部分、三十四条内容,包括鼓励市外建筑业企业落户梅州、支持梅州建筑业企业做大做强、促进梅州市建筑业稳增长等。 鼓励市外建企落户梅州 《若干措施》指出,对从市外迁入梅州注册的部分施工总承包企业,给予迁入补助。梅州建筑业企业迁出后又迁回的,不能享受奖励政策,企业资质等级提升的除外。 此外,对总部(含区域总部)迁入的建筑业企业,符合《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梅州市加快实体经济振兴发展若干措施及其配套文件的通知》(梅市府〔2022〕24号)规定的,按规定给予总部经济项目奖。 在支持本地建筑企业方面,《若干措施》鼓励梅州建筑业企业资质升级,对注册地在梅州的建筑业企业予以晋级奖励。此外,《若干措施》支持当地建筑业企业参与项目建设。梅州范围内实行邀请招标的项目,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鼓励邀请当地建筑业企业参与项目投标;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鼓励选择当地建筑业企业作为项目承包人。 《若干措施》明确,梅州将对上一自然年度总产值增长1亿元以上的规模以上建筑业企业,总产值每增加2000万元由企业注册地财政给予5万元奖励,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奖励。 鼓励本地建企创优争先 《若干措施》明确,将通过简化本地企业外出承接业务手续办理等方式鼓励当地建筑业企业外出承揽业务,支持本地企业开拓境外市场。 同时,为鼓励当地建筑业企业创优争先,《若干措施》明确将推动梅州建筑业工程创优。注册地在梅州的施工总承包企业,承揽的施工总承包项目获得“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的,由企业注册地财政给予一次性300万元的奖励。注册地在梅州的施工总承包企业,承揽的施工总承包项目获得省、市级优质工程奖的,由企业注册地财政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而对当年独立完成并获国家级科技进步奖或广东省科技进步二等奖及以上的、注册地在梅州的建筑业企业,由企业注册地财政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此外,梅州还将建立重点建筑业企业名录。根据企业资质等级、产值规模、获奖情况等因素,将一批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创新创优能力、行业影响力和发展潜力的建筑业企业确定为梅州市龙头骨干企业和优秀企业。 《若干措施》提出以鼓励企业加大人才教育支出,完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加大技术工人培训力度及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宣传力度等方式加强本地建筑人才队伍的培育。同时,以加大金融财税支持力度,激励建筑业企业守信经营,优化招标投标制度及工程结算方式等措施优化建筑业发展环境。 值得一提的是,《若干措施》鼓励建筑业企业投身“百千万工程”,对在资质审批、信用评价、评先评优等方面对投身“百千万工程”的建筑业企业和相关项目予以倾斜和支持。
-
即时新闻
企业迁入有补助 项目创优有奖励
梅州多措推动建筑业稳增长促发展
来源:广东建设报
2023年11月17日
版次:02
作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