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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深入实施“百千万工程” 发展壮大一批中心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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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城镇建设专班 广东建设报 联合推出 |
广东建设报讯 记者姜兴贵报道:11月21日下午,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召开联组会议,就省政府关于深入实施“百千万工程”情况开展专题询问。会上,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询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推动中心镇高质量发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和生活垃圾管理等相关问题。 按照“一镇一规划”要求 推动中心镇编制建设规划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广州市社科院副院长伍庆在会上询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如何强化乡镇联城带村的节点功能,推进中心镇高质量发展。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刘耿辉介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通过出台乡镇(街道)分类办法,印发做大做强中心镇行动方案,会同省科技厅、省农业农村厅明确专业镇类型及标准,培育一批工业重镇、商贸强镇、农业大镇等全国经济强镇,形成一批在全国具有较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名镇名品,推动省级以上全域旅游示范镇、全国乡村旅游重点镇、省旅游风情小镇提升改造等工作,持续推动中心镇做大做强、专业镇做专做精、特色镇做优做美、城区镇做富做旺、普通镇做均做稳。 对于推进中心镇高质量发展,刘耿辉表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聚力推进中心镇做大做强,实现中心镇高质量发展。将发挥省“百千万工程”指挥部城镇建设专班的牵头作用,建立协调机制,强化部门联动,推动中心镇扩权赋能。紧盯壮大高水平的镇域经济、完善高质量的基础设施、配套高标准的公共服务、塑造高品质的圩镇风貌、创新高效率的治理模式五个方面建设目标,持续推动要素向中心镇集中、项目向中心镇集聚、力量向中心镇集结。选取部分基础设施较好、经济实力较强、人口规模较大的中心镇,按照小城市的方向进行重点打造,成为全省乡镇建设的典型样板。制定中心镇建设指引和评价办法,明确具体建设标准要求,按照“一镇一规划”要求,推动中心镇编制建设规划。 加强生活污水和垃圾管理 实现农村人居环境大转变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调研发现,近年来,广东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生活垃圾治理在粤东粤西粤北农村发展存在各方面的不平衡问题。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环境资源委主任委员任小铁分别就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和生活垃圾管理的相关举措,向省生态环境厅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提问。 据省生态环境厅厅长徐晓霞披露,截至2022年底,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从2018年不到20%提升至53.4%,排名全国第7,预计今年年底前可达60%以上。 对于农村生活垃圾管理存在的问题,刘耿辉回应称,目前,全省垃圾处理能力大幅提升,已达到16.3万吨/日,焚烧能力占比82%;“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收运处置体系已覆盖所有行政村。生活垃圾处理能力总体超过清运量,但仍存在结构不够均衡、作业不够规范等问题。接下来,将持续提升焚烧处理能力、进一步提高收运体系运行管理水平、强化常态化监督检查等,依法推动生活垃圾管理工作,加快补齐短板弱项。 针对建筑垃圾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刘耿辉表示,今年3月《广东省建筑垃圾管理条例》施行,夯实了法治基础,但部分地市还存在设施建设选址难落地难、收运处置不规范、跨区域处置监管难度大等问题。 接下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制定全省建筑垃圾污染防治规划及联单管理办法、跨区域处置管理办法等,强化统筹指导。同时,开展建筑垃圾处置及资源化利用三年行动,2024年稳步提升消纳利用能力,每个地级以上市至少建成一个消纳场和资源化利用厂,到2025年基本建立建筑垃圾治理和综合利用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