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建设报讯 记者陈小珊报道:12月1日起,《深圳经济特区居民生活用水电燃气价格管理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进入执法处罚阶段。近日,龙岗区坂田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开出了深圳首张罚单,一位房东因违规收取高价水电费被罚4000元。 今年10月,深圳市开始实施《规定》,对城中村水电气乱收费现象进行整治,明确规定代收费人应当按照居民生活用水、电、燃气政府定价和使用人实际使用数量收取费用,不得加收其他费用。在坂田街道,相关部门积极联合社区做好政策宣传、督导,向市民普及相关规定,并就市民反映的乱收费问题责令代收费人自行整改,但仍存在个别房东乱收水电气费的情况。 今年11月,坂田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接到投诉,称坂田街道某小区有房东违规收取水电费,其中水费高达8元/吨,电费高达1.5元/度。依据《规定》,坂田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于11月23日对该房东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决定并责令其改正。12月1日,坂田街道执法人员前往该处复查,发现该房东仍未整改。经调查取证后,坂田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于次日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4000元的行政处罚,开出了《规定》实施后的全市首张罚单。 坂田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组织全面摸排辖区内城中村水电代收费情况基础数据,同时畅通各种举报渠道,切实整治城中村水电气乱收费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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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房东因违规收取高价水电费被罚4000元
来源:广东建设报
2023年12月08日
版次: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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