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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鼓励各界参与立体绿化建设

新规将于4月18日起实施,窗阳台绿化也被纳入奖励范围

来源:广东建设报     2024年04月16日        版次:02    作者:

  

  

  

  

  

  

  广东建设报讯 记者陈小珊报道:近日,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印发《深圳市立体绿化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4月18日起实施。《办法》鼓励社会组织、企业、个人积极参与立体绿化建设。窗阳台绿化也被纳入奖励范围中,引起了市民广泛关注。同时深圳市城管局特别说明,市民在自家阳台种植花草不在补贴范围之内。

  立体绿化是指以建(构)筑物或其他空间结构为载体,以植物为主要材料,以屋顶绿化、桥体绿化、窗阳台绿化等形式实施的绿化。发展立体绿化是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的有效措施,能够进一步拓展城市绿化空间,提升城市绿化覆盖率。根据《办法》,新建公共建筑及新建高架桥、人行天桥、大型环卫设施等市政公用设施,应当按照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实施立体绿化。

  为鼓励各方积极参与各类立体绿化建设,《办法》提出以综合立体绿化经费补贴、绿化指标折算、技术创新奖励、优秀项目奖励等多种方式进行补贴奖励。属于社会组织、企业或者个人投资建设项目的立体绿化面积,除列入项目配套绿化指标的,其他应给予经费补贴奖励。经费补贴参考标准为:花园式屋顶绿化为300元/平方米、简单式屋顶绿化为180元/平方米、其他类型立体绿化为150元/平方米,单个立体绿化项目建设经费补贴不超过建造成本的40%等。

  深圳市城管局有关负责人特别提醒,补贴奖励的范围是指社会组织、企业或者个人投资新建及改造建(构)筑物等建设项目上的立体绿化,补贴的对象是实施了立体绿化的建设项目的投资主体。而市民在自家阳台上种植花草,并不符合申报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