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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进一步优化房地产调控政策 |
广东建设报讯 记者姜兴贵、通讯员罗杰报道:日前,惠州市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我市房地产调控政策的通知》,出台购房赠送消费券、加大公积金贷款优惠力度、取消住房限售政策、鼓励支持住房“以旧换新”活动等六个方面举措。 通知明确,购房赠送消费券。今年5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在惠州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二手房和非住宅用房),且完成网签备案、契税缴纳手续的个人消费者,可以申领购房消费券。消费券发放限前10000套,总价值最高1亿元。其中,购房总价在100万元(不含)以下的,每套发放5000元电子消费券;在100万元(含)以上的,每套发放10000元电子消费券。消费券适用于惠州市的家居、家电、餐饮、商超等行业。 通知提出,取消住房限售政策,即取消惠州商品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转让限制年限规定(有限制产权转让的除外),不再限制商品住房转让年限,支持居民刚性和改善性购房需求。 通知明确,加大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生育二孩及以上家庭购买首套、二套自住住房力度。其中,生育二孩及以上的职工家庭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在此前规定的最高贷款额度基础上上浮20%;认定为Ⅰ类人才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二套自住住房的,个人最高额度提高至120万元,夫妻双方共同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180万元;Ⅱ类人才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个人最高额度提高至70万元,夫妻双方共同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100万元。 通知支持房地产相关行业协会开展“惠安家换新购”活动,组织房企、中介机构、金融机构提供新房“放心买”、旧房“优先卖”、贷款“快速办”等交易服务,支持“以小换大”“以旧换新”住房需求。同时,督促指导金融机构落实金融支持政策,在政策允许区间持续优化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合理确定个人住房贷款具体首付比、利率等,支持居民刚性和改善性购房需求。 此外,通知也明确要进一步加大金融支持房地产力度,加快推进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落地见效,对符合“白名单”要求的合规房地产项目要积极给予资金支持,做到“应贷尽贷”,保障项目按时建成交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