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建设报讯 记者唐培峰报道:7月30日,珠海市自然资源局就《珠海市(第四批)历史建筑保护规划》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此次提出的保护规划方案涵盖珠海市内23处历史建筑,旨在保护建筑本身历史文化价值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合理使用限制,为建筑多样化的活化利用提供最大可能性。 据了解,目前珠海纳入历史建筑名单的共计有171处建筑,这些历史建筑按要求须开展挂牌建档、修缮维护、巡查管养和活化利用,以保护利用好历史文化资源。珠海市历史建筑名单共分四批,其中前三批历史建筑已完成保护规划编制工作,此次发布保护规划草案的第四批共23处在2022年公布,包括位于香埠路的香洲埠渔民招待所、石屋,朝阳路的骑楼,会同村、淇澳白石街的多处清代民居,斗门镇的黄杨影剧院、民主街骑楼等。 《草案》对23处历史建筑都列出了保护要求和核心价值要素。以位于香洲埠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区内的朝阳路66号骑楼为例,《草案》提出不得改变主要立面、沿街立面、屋顶造型等具体保护改造要求,并建议其延续现有零售商业、教育培训的使用,鼓励引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岭南民间工艺传承、中华老字号经营等特色功能。 而位于会同历史文化街区的会同村六巷17号民居,《草案》保护要求为清除无价值的改动部分,恢复立面原貌,兼顾适度利用进行改造等,同时鼓励其延续传承原有生产生活方式,使用原有营造技艺进行历史建筑的保护,从事当地特色产业的生产经营等相关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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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第四批)历史建筑保护规划》草案提出,历史建筑活化利用——
在保护前提下减少合理使用限制
来源:广东建设报
2024年08月02日
版次: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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