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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多地收储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

来源:广东建设报     2024年08月16日        版次:05    作者:

  

  

  

  广东建设报讯 记者蒋雯菁报道:8月12日,肇庆市发布关于征集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的公告,房源征集范围为肇庆市各县(市、区)中心区域,优先考虑中心城区已建成存量商品房,征集时间截至2024年8月30日。这是省内继惠州、江门、茂名、佛山、深圳后又一公开加入征集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行动的城市。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大任务,要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体系,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

  近段时间以来,广东多地都在提速推进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工作。6月,惠州、江门率先行动,明确由政府选定的专业化国有企业作为收购主体,以合理价格收购,在全市行政区域征集已建成未出售的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茂名则通过房地产行业协会发布公告,向全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征集已建成未售商品房项目。

  为进一步加快推动各地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的收储步伐,7月24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召开调度会动员部署,要求各地抓紧出台收购和配售租赁的定价机制和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推动条件成熟的项目尽快落地,并提到目前全省正在供需两端开展摸查工作。

  7月31日,佛山市发布的征集通知中,分别对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二者的收购房源要求在户型面积上做了区分,用于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单套建筑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单套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

  深圳是一线城市中率先全面开展收购行动的。尽管此前广州增城在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安置房或户籍家庭公共租赁住房方面就先行一步,但都是区域内的小步子探索。深圳市安居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拟开展的收购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工作,征集范围则为深圳市(不含深汕特别合作区)范围内商品房性质的住宅、公寓、宿舍等,优先选取整栋或整单元未售、可实现封闭管理的楼栋项目(房源),房源面积要求相对比较小,以65平方米以下为主。

  业内人士认为,“去库存”已成为近期房地产政策的重点,年内多场重要会议均提及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落实好这一举措对房地产市场去库存、稳市场起到积极作用,在缓解房企资金压力的同时,又可以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但由于目前收储工作仍处于起步阶段,收储条件较为严格,预计前期收购量较小,短期内对房地产市场影响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