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审议2019年度省级预算执行突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新快报讯 记者黄闻禹报道 3月18日,受广东省政府委托,广东省审计厅党组书记、厅长卢荣春向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作《广东省关于2019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简称“《报告》”)。
《报告》表示,省审计厅积极创新整改方式方法,将审计查出突出问题分为常规类问题347个、管理类问题112个、体制机制类问题55个,共计514个突出问题,并要求精准施策、分类整改。各地区各部门坚持问题导向,经科学分类指导,整改成效显著。
《报告》显示,514个突出问题已整改到位379个,整改到位率73.74%。通过上缴国库、退还费用、统筹使用或加快拨付进度、调整投资计划和账目等方式整改问题金额471.83亿元,占应整改问题金额76.09%;制定完善规章制度159项,其中全省性制度27项,追责问责45人。另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指出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整改到位率100%。
《报告》指出,各地区各部门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重点解决省市县财政管理、“三大攻坚战”、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六稳”政策落实、重点民生项目资金、国有资产及国有资源管理、污染防治、保障性安居工程和住房公积金管理等八个领域的相关问题。
《报告》表示,对目前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省审计厅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强力推动问题解决。下一步,省审计厅持续加强跟踪检查,推动源头治理,于今年7月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结果,并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