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 2023年03月17日  

  组建中央金融委员会、中央科技委员会、中央社会工作部、中央港澳工作办公室等

  地方党政机关人员编制精减工作由各省区市党委确定,县、乡两级不作精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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