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试点创建城乡教育共同体 2023年07月19日  麦婉诗

  2025年至少建成65个,城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机制基本建立

  近日,广东省政府印发《广东省“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教育行动方案(2023—2027年)》(下称“行动方案”),围绕5个方面提出19项工作措施并明确多项重点任务。为补齐乡村教育短板,全面提高县域教育发展水平,行动方案提出广东要在2025年试点创建至少65个城乡教育共同体。​

  ■新快报记者 麦婉诗

  支持生源不足地区

  设立城市微小型幼儿园等

  行动方案明确了主要目标。到2025年,城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机制基本建立,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初步形成。13个省级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实验区各建成至少5个目标明确、权责清晰、有效运行的城乡教育共同体并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到2027年,城乡教育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基本建立,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全省各地普遍建立一批城乡教育共同体,力争30%以上的县(市、区)达到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标准,40%以上的县(市、区)达到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督导评估标准。

  行动方案围绕5个方面提出19项工作措施。其中在推动县域基础教育扩优提质方面,提出进一步优化城乡学校布局,今年8月底前以县(市、区)为单位制定城乡学校布局专项规划,重点聚焦未来五年县域内“三所学校”(乡镇中心幼儿园、中心小学和公办寄宿制学校)、小规模学校及存在大班额、大校额学校的区域布点规划和结构调整。明确到2025年,每个乡镇(不含街道)至少建有一所公办寄宿制学校,每个乡镇建有1所以上规范化公办中心幼儿园,20万人口以上的县(市、区)建有1所以上标准化特殊教育学校。

  行动方案同时提出,按程序因地制宜做好生源极少的乡村小规模学校撤并工作。支持生源不足或不具备独立开办公办幼儿园条件的地区通过设立公办幼儿园分园、设置农村小学附设幼儿班或城市微小型幼儿园等形式规范办园。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全面消除C、D级危房校舍,推进中小学校“厕所革命”,建设好乡村学校必要的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卫生健康和心理辅导场室(所)并配齐设施设备,确保到2025年前学校办学条件达标。

  带动提升县域基础教育发展水平

  行动方案提出要强化乡镇学校联城带村功能。实施“三所学校”质量提升工程,集中力量向“三所学校”增加资源投入,补齐短板,按标准补足配齐教育教学设施设备,提高信息化建设应用水平。到2027年,“三所学校”功能室建设、教学设备、生活服务设施、教育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水平不低于县域内城区优质学校,学生学业水平与城区优质学校差异率低于15%。

  值得一提的是,行动方案提出支持粤东粤西粤北地区首批13个省级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实验区试点创建至少65个城乡教育共同体。具体而言,为每个共同体选择一所质量好、指导能力强的城区公办学校(教育资源)作为牵头校,通过“城区优质公办学校(教育资源)+‘三所学校’+乡村其他学校”办学模式,充分发挥“三所学校”上联城区学校、下带农村学校的“支点”作用,带动提升县域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同时,健全完善共同体牵头校负责制以及共同体内部教师调配、教学管理、教研培训、考核奖励、经费保障等机制,推进共同体内部管理协调、资源共享和教育教学一体化。

  提升乡村教师专业能力

  完善乡村教师待遇保障

  行动方案还提到要全面提升乡村教师专业素质能力。深入实施“公费定向培养”“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银龄讲学计划”等系列政策,为乡村学校精准补充优质教师资源。完善省市县分级分类培养培训制度,在省级培训名额分配中向乡村教师倾斜。

  行动方案将乡村教师专业能力提升工程作为重点任务之一,提出村小、教学点新招聘的教师,5年内须安排到县城学校或乡镇中心校任教至少1年,教研员5年至少到乡村学校指导30次以上。县(市、区)教研室每学期对乡村教师进行专项培训2次以上。到2025年,实现乡村学校教师学历全面达标,继续教育培训学时完成率100%,乡村学校教研全覆盖,教学质量与城区学校的差距逐年缩小。

  同时完善乡村教师待遇保障机制,全面落实县域内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两个不低于或高于”政策要求,深入实施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学校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加强乡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将符合条件的乡村学校教师纳入当地政府住房保障范围,统筹解决乡村教师开展走教、交流轮岗、支教跟岗等工作的住宿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