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凤翔/绘
拍案惊奇
利用虚假中奖信息、封建迷信、直播带货、网络投资及购物……这些电信诈骗方式要警惕!近年来,广东法院加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力度。据了解,自2021年以来,广东全省法院共审结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案14972件23897人,电诈集团犯罪案件98件756人。各级法院依法严惩电诈犯罪,全力追赃挽损,追缴涉诈资金超过3.3亿元,守护好人民群众的“钱袋子”。
“意外惊喜”
●虚构电视节目中奖信息
●两个月骗了百万元财物
陈某慧、熊某江等人密谋通过虚构中奖信息诈骗财物。陈某慧购买了“钓鱼网站”域名及4万个手机号码信息,虚构某电商平台或“奔跑吧兄弟”节目等中奖信息向这些手机号码群发,再冒充客服人员以缴纳“保证金”“税款”等为由骗取“中奖者”的财物。
在短短两个月时间内,陈某慧、高某忠、范某杰、叶某锋、熊某江等人先后骗取蔡某妍等63人财物合计104.1万余元。准大学生蔡某妍在被骗9800元后投海自杀。
其间,林某雅明知叶某锋等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仍然为其办理POS机,后叶某锋通过该POS机以刷卡消费方式为陈某慧及他人转移诈骗所得等资金420.2万余元。
而早在2013年12月至2014年3月期间,陈某慧已雇用他人冒充“爸爸去哪儿”等综艺节目组向手机用户发送虚假中奖诈骗信息共计73万余条。
地点: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结果: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认为,陈某慧、范某杰、高某忠、叶某锋、熊某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该犯罪团伙诈骗数十人,一被害人因被骗自杀,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五人均是主犯。林某雅、陈某亿明知他人实施犯罪,仍提供销售点终端机、银行账户予以协助,其行为均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以诈骗罪判处陈某慧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至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典型意义:被告人陈某慧等结成诈骗团伙,虚构中奖信息实施诈骗。诈骗对象包括未成年人、在校学生等,并造成一名即将入学的大学生自杀的恶劣后果,人民法院对陈某慧顶格量刑,彰显了对电信网络诈骗首犯、组织者、罪责严重者依法从严从重打击的决心。此案同时警醒大家提高警惕,不轻信所谓“中奖”等“意外惊喜”,拒绝“以小博大”的利益诱惑,共同构筑识诈防诈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