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开出行政处罚单
防蚊、清积水、保持公共环境卫生、配合开展爱国卫生行动,是有效降低基孔肯雅热、登革热等蚊媒疾病进一步传播的关键。不清积水,拒做消杀,会触动哪些“红线”?
新快报记者昨日从广东省疾控局了解到,近日,佛山市禅城区司法局、南海区卫生监督所等部门公布基孔肯雅热防治的典型案例,目前已有机构因未及时清理蚊虫孳生地等受到行政处罚。
■新快报记者 李斯璐
公共空间容器长出蚊媒
执法检查发现多个典型案例
根据省疾控局通报,近期佛山市卫生健康、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等部门全面下沉开展执法检查,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对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医疗机构等场所持续开展蚊媒传染病防控卫生监督检查工作,落实落细基孔肯雅热和登革热传染病防控措施。其间,也发现了典型案例,并对违反规定的单位、个人依法予以处理。
记者留意到,执法队员对某小区游泳池、某接待境外人员的酒店及住所场所、某饮食店铺、某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多为场地溢水、水槽长期未清理、树叶泥土堆积、排水不畅产生积水、积水中可见蚊幼虫等问题。
有酒店放置的水培植物容器水体浑浊,水中可见蚊幼虫滋长;还有饮食店随意倾倒污水,路面受污面积较大,造成环境卫生破坏,造成蚊媒滋生隐患。其中,南海区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对某企业进行监督检查的过程中,发现该公司水养绿植的容器中可见蚊幼虫游动。该企业负责人表示,办公室的水养绿植确实不常换水,平时都有注意关纱门纱窗但还是经常被蚊子咬,现在恍然大悟,原来蚊子就在自己的身边。
防控疾病人人有责 法规已有明确规定
对于这些被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对场所负责人进行基孔肯雅热和登革热传染病的防控宣教,并依据《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广东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等对相关单位给予了警告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立即改正。执法人员提醒,针对上述情况,如果逾期不改的,将会对单位处以最高1000元的罚款。
新快报记者发现,广东各地正在与蚊媒疾病开展“阻断战”,但仍有不少市民不明白自己要如何配合,存在怎样的责任关系。
广东疾控部门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广东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都明确了公民与场所的“防控清单”。概括而言,即全社会联手“依法防控”。
广东疾控部门指出,法律法规为疫情防控提供刚性约束,市民遵守法律是对自身和社会健康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