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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信纠纷折射社会诚信意识的提高

来源:新快报     2019年10月31日        版次:02    作者:苑广阔

    

  ■苑广阔

  据报道,某银行客户因账户被扣除1.8元的短信服务费,致使余额不足未能按时足额还款,产生逾期不良信用记录。客户认为并非故意拖欠,要求银行修改征信记录。银行认为已尽到提醒义务,无充足理由不能向上级申请更正,导致双方发生纠纷。近日湖北银行业纠纷调解中心帮助银行和消费者成功化解一起因不良征信引发的纠纷,不仅得到双方认同,也获得监管部门认可。

  银行客户因为自身的疏忽,导致账户余额不足未能按时足额还贷,由此产生了逾期不良信用记录。为了消除这一不良信用记录,客户和银行进行了数次交涉,还惊动了湖北银行业纠纷调解中心以及涉事银行的总行和人民银行的征信中心。

  有人可能会说,不就是修改一个因为客户疏忽导致的不良信用记录吗,用得着如此兴师动众,大动干戈吗?程序如此复杂,给人以劳民伤财之感。其实在我看来,修改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标准如此严苛,程序如此繁琐,恰恰说明整个社会诚信意识的提高,是一件值得肯定的好事,也是整个社会在征信管理和诚信建设方面更加进步的体现。

  反过来说,如果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可以随意修改或消除,那么信用记录就变得不那么可信了。而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导致银行客户不良信用记录产生的根本原因虽然是客户自己的疏忽,但是在发现留下信用污点之后,客户马上采取补救行动,积极与各方进行沟通,寻求消除不良信用记录的方法,也折射出当事人对个人信用记录的看重,这同样是社会诚信意识提升的一个证明。

  个人信用记录很重要,一旦留下不良信用记录,将会给个人信用评价带来极大的损害,给日后的工作、生活带来负面影响。正是因为公众具备了这样的意识,认识到了个人信用的重要性,才会强化诚信意识,坚持诚信行为。如果每个公民都有这样的意识,那么整个社会的诚信氛围和环境必将得到极大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