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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中行与澳门金融 合作成功案例

来源:新快报     2019年12月20日        版次:22    作者:

    

  2019

  协助珠海华发澳门“莲花债”定价发行

  12月13日,总部位于珠海的华发集团在澳门发行了一笔2亿美元的莲花债(澳门地区发行的债券),成为首单由澳门官方批准发行、按照澳门机制托管清算、上市交易的境内企业公司债,此次债券成功发行被业内人士看做是粤澳联合开展金融创新的标志性事件。而早在今年5月,在中国银行总行的大力支持下,广东省分行联动澳门分行,成功中标华发集团2亿美元莲花债全球协调人资格。作为本期债券全球协调人,中国银行第一时间投入基石订单0.3亿美元,有效带动市场投资人的投资情绪,协助华发集团的莲花债于12月4日成功定价发行,并于12月13日在澳门金融交易所上市。

  2017

  推动粤澳合作框架协议项目顺利落地

  在当地人民银行及外管局的支持下,广东中行成功推动澳投(横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投资的粤澳合作中医药科技产业园项目顺利落地,成为粤澳合作框架协议下的首个落地项目,并创新了粤澳合作模式,进一步推进粤澳产业合作和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化发展。广东中行与澳门中行充分合作,确保了横琴自贸区粤澳中医药科技产业园建设项目的稳步推进,2017年下半年至今,该项目累计投资金额达52.13亿元澳门币。

  2014

  助力南光集团完成澳电股权收购

  2013年初,南光(集团)有限公司开展了收购澳门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工作。2014年6月上旬,在中国人民银行珠海市中心支行的大力支持下,南光集团20亿元的跨境人民币资金通过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划至澳门中行,助力南光集团成功收购澳门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该笔业务也创下了广东中行与澳门中行在跨境人民币业务合作方面的业务量之最。2014年7月,南光集团正式成为澳电单一最大股东,进一步增强了南光集团服务澳门、保证民生基础。

  2010

  NRA账户境外同户名划转资金开先河

  2009年初,作为广东省驻澳门的窗口企业和旗舰企业,广东南粤集团建设有限公司承接了横琴岛澳门大学新校区的建设工程,新校区的建成揭开了“一国两制”的新篇章。

  2010年10月,中国人民银行出台了《境外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境外机构依法办理人民币资金收付,可以申请在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用于依法开展的各项跨境人民币业务”。当年,广东中行成功为广东南粤集团建设有限公司开立了NRA-R账户(非居民境内外币账户),为横琴岛澳门大学新校区的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保障。与此同时,广东珠海中行联合澳门中行共同提供资金结算等服务,在人民银行的大力支持下,突破了多项管理制度,开创了NRA账户收取境外同户名划转资金的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