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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方面,截至2019年底,全省共排查出河湖“四乱”问题15998宗,其中规模以上河湖“四乱”问题7512宗、已清理整治7478宗、销号率99.7%。全省累计清理侵占河道管理范围面积3779万平方米,相当于5293个标准足球场的面积,清理违章建筑物数量14853栋、面积866万平方米。 去年,省委书记、省第一总河长李希同志和省长、省总河长马兴瑞同志共同签发了《广东省第1号总河长令》,结合“清四乱”在全省全面部署开展了“五清”行动,对专项行动进行拓展和深化。 政府部门加强协同联动,成立了由省公安厅、司法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等8个部门组成的省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各市、县人民政府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将每一宗“四乱”问题的清理整治责任明确到市、县、镇级河长,确保宗宗有落实。 此外,在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方面,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数据中我省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湖管理范围划定任务基本完成,基本完成水利部明确的目标要求,共划定并公告河流59条(完成率98%)、7787公里(完成率99%);省、市级领导担任河长的河流管理范围划定任务全部完成,累计完成河湖管理范围划定长度10600公里,完成率为99.7%。清远、韶关、江门完成2019年河湖管理范围划定任务的长度位居全省前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