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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政策支持受疫情影响企业及个人

来源:新快报     2020年02月12日        版次:13    作者:郑栩彤

    

  新快报讯 记者郑栩彤报道 自1月30日起,国家税务总局连发7个文件,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和受疫情影响企业及个人。政策包括延长2月份申报纳税期限、延长困难企业2020年度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等。广东省则延长了企业1月的社保费缴纳期限。据整理,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广泛涉及企业及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关税、消费税等,具体指向帮扶困难行业企业、保障物资供应和鼓励公益捐赠等。

  随着企业复工复产,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和旅游行业企业被纳入了帮扶的范围。财政部和税务局公告指出,以上行业企业于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广东省还将受疫情影响的用人单位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的时间延期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其间不加收滞纳金。

  在支持疫情防护救治方面,财政部和税务总局相关政策对参与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临时性的工作补助、奖金给予免征个人所得税。另一方面,对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无偿捐赠的应对疫情货物给予免征增值税、消费税等的政策。防护用品等多种防控疫情物资也被纳入免税进口的范围。为保障物资供应,政策还对纳税人提供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及居民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还可以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

  疫情期间,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的过程也将得到更大便利。例如,广东省及全国多个地区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2月法定申报纳税期间将延长至2月24日。新快报记者从广东省税务局了解到,广东省税务部门还推出了“发票免费寄到家”的服务。纳税人通过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申领发票或在网上申请代开发票后,可选择邮政免费配送服务,更大程度实现“免接触办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