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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快报     2020年03月27日        版次:03    作者:

    

  广东省工信厅厅长涂高坤介绍,在促进中小企业复工复产方面,“中小企业26条”明确规定,各地不得设置对中小企业复工复产歧视性的条件,不得擅自下发推迟企业复工时间的文件,要立即对本地出台的不合理限制性措施进行修订和清理,取消超出防疫必要、不切实际的复工条件和要求,尽快推动中小企业复工复产。

  记者留意到,“中小企业26条”明确提到,要加大清欠工作力度,加快清理政府部门、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做到应清尽清。政府部门、国有企业向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购买产品服务、发包工程等,须按时足额支付合同款项,严禁新增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

  涂高坤说,“总的来看,‘中小企业26条’具有三个方面的特点,首先针对性比较强,对中小企业反映的复工复产难、用工难、经营成本高、资金紧缺等方面的问题提出政策措施。其次是含金量比较高,拿出‘真金白银’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在吸纳就业、减免租金、缴费纳税、金融支持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仅仅是减税降费就超过1400亿元。再者操作性比较强,不讲究面面俱到,强调务实管用、具体明确、便于企业掌握,同时也明确了责任单位便于落实。”

  涂高坤同时强调,“中小企业26条”是阶段性的政策举措,不少条款有实施期限,如果文件中没有规定具体时限的,实施执行到2020年12月31日。